近日,廣東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違法減刑系列案備受關註,中央政法委出台意見,嚴格規範減刑、假釋、暫予監外執行,要求廳級以上官員減刑假釋須向中央政法機關報備,縣級官員須向省級政法機關報備。昨日,東方今報記者從省高院獲悉,今年所有的職務犯罪罪犯減刑假釋案件全部實行開庭審理。
  2013年6月,省高院減刑假釋審判庭首次公開亮相,公開審理減刑案件,這在全國是第一家。據省高院統計數字顯示,目前已有10308起案件減刑假釋案件實現了公開審判。
  “省高院對所有減刑案件一律實行裁前公示,向同監區罪犯公開監獄提請減刑罪犯的基本情況,充分接受同監區罪犯的監督。”省高院副院長袁永新介紹,省高院規定,全省中級法院對涉黑案件、處級以上職務犯罪案件、金融犯罪案件,三類案件罪犯的減刑假釋工作必須上報省高院。
  省高院院長張立勇介紹,法院將大力推進減刑假釋裁判過程公開,今年省高院三分之二、中級法院二分之一以上的減刑假釋案件要實現開庭審理,涉黑犯罪、職務犯罪、金融犯罪罪犯的減刑假釋要全部實行開庭審理,堅決杜絕“拿錢買刑、提錢撈人”。
  據悉,省高院實行的“裁前報告、裁後備案”制度,已被最高法院在全國推廣。東方今報記者沈春梅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李鵬勛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今年所有職務犯罪罪犯減刑假釋案件 全部實行開庭審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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